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现已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确定单位后7日内,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东部化工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23万吨双氧水和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主要建设双氧水生产装置、双氧水浓缩装置、双氧水储罐区、环氧丙烷生产装置、环氧丙烷储罐区、焚烧装置、火炬、中水回收装置等建筑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沈部长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069317771 邮箱:jssyf@minjiche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环评单位联系人:仝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10-58562181(邮箱:35036821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